问题 | 反间谍法第七条重大贡献是什么? |
释义 | 打击间谍活动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揭露间谍活动、破获间谍案件等。反间谍法第七条所称的重大贡献是指个人或组织在监察、预防、打击间谍活动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包括揭露间谍活动、破获间谍案件、提供重要情报等。这些贡献将受到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下列情形属于《反间谍法》第七条所称“重大贡献”: (1)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发现、破获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的; (2)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情况,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生的; (3)密切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表现突出的; (4)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表现突出的; (5)在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根据反间谍法的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反间谍法在立法上的依据是《宪法》。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反间谍法》法。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