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终止作弊考生的本场考试,取消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档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无效。2、作弊情节严重的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处罚。3、记入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