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光条不清晰交警如何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所有新车上牌时,必须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所有新车出厂都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没有按规定粘贴的车辆将会依法受到处罚,一般是法200元扣一分。反光标识在粘贴的时候要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易粘贴、连续的车身表面,不能影响车辆照明信号装置的性能。如果表面无法直接粘贴,可以将反光标识粘贴在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的粘贴或铆接到车上。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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