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的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债权的分类有: 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 2、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3、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 4、按份债和连带债,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责,债权人的物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 5、简单债务和选择债务; 6、主债和从债; 7、财产债务和劳务债务。 债权债务关系的对象是行为,通常称为支付。作为对象,行为特别是指能够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因为债权是要求权,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为自己的利益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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