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正常死亡公安机关处置流程? |
释义 | 非正常死亡处置程序 1、由接报案的公安机关出现场保护现场,妥善处置尸体,询问有关人员,并进行现场勘查,确定系非正常死亡; 2、查明死因,需要解剖鉴定的,待解剖鉴定后出具鉴定结论,并根据调查情况向死者家属出具“死亡调查结论书”; 3、签发火化及注销户口证明。 非正常死亡指的是一些外意伤亡,不是正常规律导致的死亡,需法医检验之后方可以确定;原因不明的死亡先被列为非正常死亡,在确定死因之后可能被重新归为正常死亡(例如心肌梗塞)。 非正常死亡必须进行法医检验,以确定死因。地方公安机关通行规定:对怀疑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应由有关部门进行检验以查明死因。死者亲属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事后应给予复检。另外,家属要求保留尸体的,经批准后应允许保留一段时间。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体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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