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护照到期办理延期手续: 1、护照延期申请要在护照有效期届满前半年提出申请,持照人要带着护照原本到原发照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护照超过有效期后即为失效护照或无效护照,公安机关不再受理延期的申请; 3、护照有效期不足外国签证年限要求,持照人可以持有该国有关证明提前向发照机关提出申请; 4、持照人在国外旅行期间申请护照延期,要在中国驻外使馆、领事馆提交申请; 5、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要在国内办理护照延期,可到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提交复印件; 3、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二张; 4、前往国要求护照有效期超过六个月的有关证明; 5、提交旧照及首页复印件; 6、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还需交验永久居留的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翻译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