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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
释义
    《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1、在我国境内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生的交易。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我国境内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发生或者依托我国境内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交易,不论交易双方是否为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即交易双方均为外国人,交易双方均为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或者交易一方为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均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
    2、交易双方当事人均为我国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即使其利用境外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也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3、境外经营者在境外建立网站或者通过境外平台向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如果买方或者服务接受者为消费者,应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除非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消费行为发生在境外。如果买方或者服务接受者为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者非去人组织,双方可以约定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如果境外经营者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语言文字、支付方式、快递物流等明显指向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即有向中国境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明显意图,应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
    4、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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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7: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