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楼私自停水找哪个部门投诉 |
释义 | 一楼私自停水可以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自来水的供应是受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的盗用,或者改变水管的连接而控制自来水的供应。如果楼下住户私自关闭自来水,肯定是妨害了楼栋对水的使用权。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民法典对物业管理部门有专门的说明,物业管理公司不得断水断电,比如为了催缴物业费,对欠费的业主停止用水用电,这是不容许的。那么对于城市内的供水系统,也有专门的城市供水条例予以管理,如果发生了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人员,私自搭建管道,企图控制水管的流向或者起到可以独自控制水管的行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是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 同时,对于有些地方的黑社会组织的犯罪,也可能涉及到这种私自关闭自来水的方式来达到控制他人使用水资源的行为,这种在相关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对这种涉黑案件有重点强调,对于这种随意的断水断电的方式,可以认定为软暴力,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反映,由公安机关来决定是否立案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供水条例》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二)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三)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四)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五)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六)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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