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怎样用住房公积金租房?一、提取资料受理1.职工身份证原件。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3.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4.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和提供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租住住房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5.租住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应提交以下资料:1.配偶身份证原件。2.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3.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4.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这个是文件资料上面的节选,说的很详细了,另外:租赁合同备案是在房屋所在地的区上房管局,比如金牛区房管局;租房提取金额最高为10000元,每年可提取一次;合同协议上租房金额最好月租不高于1500,因为1500以下交税为4%,最近额度;办理租房交税不需要到税务局,公积金中心大楼3楼开设了专门的窗口办理交税;最重要一点,需要你在成都市内无住房,且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的20%要低于月租金;你们的租赁合同的起始时间应该与你申请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一年及以上。其他要求就没那么严格了,别作假,因为全部资料联机可查。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就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城镇居民、城市在职员工才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