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合同可以不用传真机 |
释义 | 用传真机传合同原件可以。有效的传真应当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合同上写明复印件有效的可以直接一方盖章传真给另一方进行签约或者委托他人代签合同。 一、电子章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可靠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受法律认可。加盖电子印章的合同有效。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同时做到了以下三点,充分保证电子公章其签署的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①CA机构颁发CA证书/公安部eID认证系统:采用国家机构认证技术,确保电子公章使用主体真实身份;②防篡改技术:采用国际通用哈希值技术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轻松识别文件是否被篡改;③第三方取时技术:精确记录签约时间我国《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以下情形不适用电子印章: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二、在传真合同上签字盖章是不是有效的 在传真合同上签字盖章是否有效取决于情况。如果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传真合同上签字盖章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三、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有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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