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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噪声污染的处罚规定有: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
    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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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3: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