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云南省德宏州来青返青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积极配合当地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凡14日内有瑞丽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青返青人员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瑞丽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区来青返青人员实施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自7月5日起,自云南省德宏州来青返青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的,请配合抵达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核酸检测。省内人员非必要不前往瑞丽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