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换证,具体如下: 到卫生局从新审核办理即可。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需要的材料: 1、填写《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换证应同时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副本复印件一份;3、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复印件; 4、科室设置平面图; 5、执业人员: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药剂人员、检验人员、医技人员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规范记录本。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向原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