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未保价物品的损毁或丢失,按实际损毁和丢失物品的价值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不很过1500元; 另需退还物流公司收取的其它费用。 有保:1、对已保价物品的损毁或丢失,按实际损毁和丢失物品的价值进行赔偿; 2、不很过投保金额。保价限额10000元; 3、另需退还除保价费以外的其它费用。 法律依据:《邮政法》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