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雄安雄才卡怎么申请 |
释义 | 关于开展雄安新区“雄才卡”线上申领工作的公告根据《河北省实施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度暂行办法》《雄安新区“聚焦新产业集聚新人才”产业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河北雄安新区“雄才卡”管理办法(试行)》《河北雄安新区“雄才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雄安新区“雄才卡”线上申领工作通知如下:一、申领对象雄安新区“雄才卡”分为A、B、C三类。新区引进培育人才符合《河北雄安新区“雄才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A、B、C卡相应条件的,可按照相关条件申领。二、申领材料(一)身份证;(二)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聘用、聘任)合同;(四)在新区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五)《雄安“雄才卡”申领表》;(六)自主创业人才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材料;(七)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八)满足申报条件还应提供的其他材料。三、申领流程(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3日注册登录“雄安人才智慧服务”平台系统按个人情况完成线上申报,网址:talent.xaiip.org.cm。(二)用人单位审核: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资格进行线上审核,于2022年11月18日前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上传单位盖章的《雄安“雄才卡”申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三)主管单位审核:由三县县委人才办对本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雄安新区党工委人才办统一审核新区本级单位及三县申报材料。(四)公示发放:经新区党工委人才办按程序报批后,将拟通过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请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发卡。(各环节均会推送短信提醒)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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