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承担的社保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
释义 | 不属于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属于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属于为员工支付的工资以及福利。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单位负担的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不属于单位应承担的正常费用支出,不符合税收政策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缴纳社保赔偿怎么算 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应当予以补缴并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二、公司帮员工购买社保能当减税吗 公司帮员工买社保不能当减税。 公司为员工交的社保不是可以抵扣税,而是作为企业的支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公司为员工交的社保可以抵减利润,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规定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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