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有: 1、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为使其财产减少实施有害债权的财产行为即可成立债权人撤销权;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即可成立债权人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