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买的面包,吃到一半吃出个苍蝇来,怎么维权?
释义
    消费者因食品安全问题受损,可向经营者和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经营者应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消费者还可要求支付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则为1000元。
    法律分析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受到损害,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拓展延伸
    面包中发现苍蝇,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当消费者在购买的面包中发现苍蝇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是采取适当的维权措施。首先,消费者应该保留证据,如照片或视频,以证明面包中存在苍蝇。其次,消费者应尽快联系面包的销售商或生产商,向其提出投诉并要求退款或换货。如果销售商或生产商未能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监管机构投诉,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权的过程可能需要耐心和时间,但坚持下去,消费者有望得到合理的赔偿和补偿,同时也能促使销售商或生产商改进产品质量,保护更多消费者的权益。
    结语
    消费者在面包中发现苍蝇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是采取适当的维权措施。保留证据,联系销售商或生产商,投诉并要求退款或换货。如问题未解决,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或监管机构投诉。考虑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维权过程需耐心,但有望获得合理赔偿,促使改进产品质量,保护更多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家畜系谱,销售、收购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检疫证明,伪造、变造畜禽标识,或者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修正):第六章 畜禽交易与运输 第六十三条 进行交易的畜禽应当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技术要求。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销售、收购。
    国家鼓励畜禽屠宰经营者直接从畜禽养殖者收购畜禽,建立稳定收购渠道,降低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修正):第四章 畜禽养殖 第四十五条 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的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供标识不得收费,所需费用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预算。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禁止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2: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