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案件一般是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会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会审结。离婚调解分为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诉前调解的期限并无法律规定,实践中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诉中调解的时间应当在审限之内。 简易程序审限三个月,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院调解离婚程序为: 1、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宣读调解规则,对夫妻双方进行教育疏导,积极促进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后,由审判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调解结果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失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