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驱逐出境包括港澳台。 驱逐出境属于资格刑的一种,它是对外国人在中国居留资格的剥夺,在我国刑法中属于一种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因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居留资格是为中国法律确认的。对于不遵守中国法律的外国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以缩短其在中国停留的期限或者取消其在中国的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法院判处其驱逐出境,正是对外国人在中国居留资格的剥夺。 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式适用于: 刑法没有将驱逐出境列入具有普遍意义的附加刑种类之中,而是作为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特殊刑种作了单独规定。我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是一种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刑罚方法。 犯罪的外国人具体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的人,对于犯罪的中国人包括港澳台人员不能适用驱逐出境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有侵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外国人在我国有犯罪行为的,依照我国刑法属地原则的规定,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等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依照我国刑法定罪处罚,这也是我国司法自主权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