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如下: 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东; 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的30%; 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