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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教师法2023年会出台吗
释义
    教师法职称修订2023年不一定会实施的教师法修正案现在只是公布出来供全体教师和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提出修改方案,有关部门把这些意见和修改方案综合起来,根据情况,该修改的地方修改然后还要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才能生效这个时间是不好把握的恐怕得几年的时间。
    新教师法2023年不一定能正式实施的,已经教育部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拟修订是正打算修订且现在正在征求反馈意见。新教师法实施后,中级职务即一级教师将和现在的初级职务即
    二、三级教师一样,没有了“指标”限制,不再实行评审制,改为根据教龄和履职情况实行考核制。而高级职务即副高和正高级教师仍实行评审制。
    不过,教师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中小学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中小学副高级以上岗位设置应当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
    1、《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是教育部在2021年11月29日公告的。这个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便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其中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取得教师资格要求的学历学位标准。以中小学、幼儿园为例: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应当具备师范类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教师法》,其中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幼儿教师,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教师,高等师范专科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教师,高等师范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对比可见,修订稿对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大大高于原教师法的规定,其跨度之大,已经超出目前教师队伍的供需实际,刷新了社会公众的认知和期待。
    征求意见稿公布近一年的时间,既没有公布意见反馈情况和修改意见,也未见提交人大会议讨论审议,说明还不够成熟和完善,需要做进一步调查研究,凝聚社会共识。至于2023年能否落地,从时间和修法程序上看,大概率是来不及。
    2、2022年下半年进行的教师资格证考试,仍然是按照原《教师法》规定进行的,只要考试成绩合格,并且取得了教师资格证,在2023年的教师招聘中,当然是被承认的。即使2023年新《教师法》通过并颁布实施,也不会影响上年度考取的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因为新法的实施一般要晚于颁布时间,留有过渡期,以保持连续性。
    各地招聘教师一般在每年的5~8月份举行,如果预计2023年间新教师法按修订稿条文在2023年间出台,并立即实施、严格落实,那么国家就不会组织2022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了(或提前公告)。因此,打算今年考教资证、明年考聘教师的大学毕业生大可不必担心,只要专心复习准备应考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
    第九条(基本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相应设施设备支持和资源保障;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对学生进行表扬、奖励、批评以及教育惩戒;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开展课程和教学资源研发、科研成果转化,并获得相应权益;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专门培训、继续教育。
    第十条(基本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执行课程标准履行岗位职责,潜心教书育人,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国家安全教育,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以及科学文化、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依法依规履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公正评价、平等对待、科学管理学生;
    (七)适应时代要求和技术变革,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成为终身学习的倡导者、践行者。
    第十一条(履职规范)教师在履职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行使职权,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牟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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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