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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最新修订后有了哪些变化
释义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一、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2、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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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