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首先到接户口(西安)村委会或社区打证明,就是同意接户口的证明。 2、拿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本人户口簿到迁入派出所(西安)打同意接手续后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 3、拿了准迁证后,再到迁出地(异地)派出所户籍科打迁出证明。 4、拿了迁出派出所准迁证后再回到上户A派出所(西安)上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