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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负债高可以用房抵押贷款吗
释义
    负债可以用房子抵押贷款。当事人选择用房子抵押贷款的,银行不会考虑当事人的负债情况,只要房子的剩余价值和贷款的金额相匹配的,银行会同意贷款,然后和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登记之日起成立,抵押权成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银卡可以行使抵押权,对房子进行优先受偿。
    一、抵押权人主体资格有哪些
    船舶抵押权人指的是拥有船舶抵押权,可以行使船舶抵押权的人,一般指银行等。船舶抵押人是将自己的船舶抵押给抵押权人的人,一般指船舶所有人。举一个例子,船东贷款买船,为换取贷款将船舶抵押给银行,就好比我们贷款买房子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一个道理。
    不得对抗第三人只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者,比如船舶要出租或者要卖掉,毕竟船舶本质上还是动产,在法律上把船舶视为不动产,才有抵押权的出现。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有个前提,就是必须经过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融资主体需相互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格,船舶所有人或其授权的人当然应该选择有资信的银行作为其借贷的银行,这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贷款银行则首先需审查贷款人和抵押人的资格,在贷款人同时是船舶抵押人的场合,二者的身份是重合的。法律通常对船舶抵押人的资格有所限定,因为设定抵押权是对船舶的处分行为,设定人须对船舶具有处分权及相应的行为能力。台湾地区海商法第33条规定,船舶抵押权之设定,除法律别有规定外,仅船舶所有人或受其特别委托之人始得为之。依《海商法》第12条,“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船舶所有人,即依法对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人。
    二、普通动产抵押权需要登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动产抵押权在合同签订生效就设立了,登记是对抗要件。
    动产抵押登记对抗是什么意思
    该条规定表明,除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动产外,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办理与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包括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将抵押财产转让,对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
    另一方面,抵押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以该财产再次设定抵押,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实现抵押权后,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先于前位未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胛人受偿。而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也即抵押财产登记后,不论抵押财产转移到谁手中,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都可以就该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同时还有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为了切实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最好办理抵押登记。
    三、抵押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抵押权不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举个例子,比如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银行就能享有对房子拍卖后钱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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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7: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