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诚意金和定金二者存在的区别是:诚意金不是法律概念,但在日常生活中多用于购房领域,是购房者为表现诚意而支付一定的金额;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可作为债权的担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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