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落实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2、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强省级工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健全各司其职、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董事会工作机构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继续研究探索烟草商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途径和方式; 3、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推进行业存量资产管理改革,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改革资产评估备案管理方式,探索多元化经营企业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 4、推进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改革。坚持把干部交流作为用人制度改革的重点,探索按照市场化机制选聘优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途径和方式,规范企业各类劳动用工管理,完善经营业绩考评体系,推进多元化企业建立市场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七条 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