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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婚能和别人共同买房吗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
    1、买房的各方共同对该房屋拥有产权,可以在自己所有的份额之内处置房产。
    2、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3、已婚和别人共同买房的,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双方均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一、如果房产证上加名字,离婚有房产吗
    所谓房产证上加名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等方式获得房屋产权,并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行为。一般而言,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房,只要房屋产权登记双方的名字,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对作为共同财产的房屋产权进行分割。房屋产权的共有形式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如果房屋登记按份共有,离婚时一般按照双方登记的产权份额进行分割。若房屋登记共同共有,离婚时一般按等分原则进行分割,但若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一方对房屋的贡献度较低的,法院在分割时会予以适当少分。离婚后房产证加名手续,可以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注明住房分割细则,住房所有权归属),以及住房房产证。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只要证件齐全,无需缴纳契税,析产过户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房产无抵押,无司法查封。
    二、房本写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区别是什么
    房本如果写一个人的名字就是属于其单独所有的,写两个人的话要看两个人是否约定了共有的性质,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是家庭关系的话就被认为是共同共有,不具有家庭关系则认为是按份共有。如果两个人属于夫妻关系,且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不论是否写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产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具体如下:一,房产属于单独所有的话,不动产要进行变更登记,不需经其他人的同意、签字。二,属于共同共有的情况,如果要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要经过共同共有人全部同意,否则构成无权处分。三,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况,如果没有约定且不能证明自己的共有比例,则按照各占有50%进行分配,按份共有人可以处置自己所有的部分,不需双方都同意。
    三、房屋所有权人与共有人区别
    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2、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个持证人。共有房屋的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处置该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3、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4、夫妻间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共同共有,除有特殊约定外,二者是对该房屋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夫妻之间对于该房屋的收益、处置权利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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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7: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