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记者昨日从广东交警获悉,为解决群众因疫情涉车涉证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广大车主、驾驶人的合法权益,即日起广东交警推行6项“延期办”“容缺办”车驾管便民利企措施,包括取消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限制;统一延长机动车号牌号码有效期、机动车检验报废期、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驾驶证注销期限;容缺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等。延期办理期间,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交警部门将不予处罚。 取消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限制。在2023年3月31日前,暂时取消对同一机动车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3次的限制,车主可根据实际需要多次申领临牌。对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转出的本省车辆,车主申领临时号牌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3次。 统一延长机动车号牌号码有效期。机动车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在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在2023年6月30日前,统一延长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限,由30日延长至60日。 统一延长机动车检验报废期。对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且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状态暂不调整,检验业务办理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对在2022年7月1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