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报告不需要上级批复告可以在工作开始前,也可以在工作结束后告没有规定必须一事一文。报告按内容可分专题报告、综合报告、总结报告等时间可分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月份报告等可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建议报告、答复报告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