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究公司上市的优劣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公司股票上市的优点和缺点。优点包括改善财政状况、利用股票收购其他公司、激励员工等;缺点则包括失去隐秘性、管理人员的灵活性受到限制、上市后的风险等。在决定是否上市时,风险投资家和公司企业家会综合权衡其利弊。 法律分析 一、公司股票上市的优点: 1. 改善财政状况:通过股票上市获得的资金不必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同时这些资金可以迅速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从而允许公司借利率较低的贷款。 2. 利用股票收购其他公司: (1) 上市公司通常通过其股票(而非现金)形式购买其他公司。 (2) 股票市场便于估计股份价格。 3. 激励员工: (1) 公开上市有助于提高公司在社会上的知名度。 (2) 投资者会根据公司的好消息和坏消息做出决定。 二、从另一角度看待股票上市带来的缺点: 1.失去隐秘性(1)这些信息在初步上市时就必须公开披露,并且此后也必须不断将公司的最新情况进行通报。(2)失去隐密性的结果是公司此时可能不得不停止对有关人员支付红利或减薪。 2.管理人员的灵活性受到限制(1)公司一旦公开上市,那就意味着管理人员放弃了他们原先所享有的一部分行动自由。(2)股东通过公司效益、股票价格等等来衡量管理人员的成绩。 3.上市后的风险许多公开上市的股票的盈利没有预期的那么高,有的甚至由于种种原因狂跌。导股票上市及上市后的挫折会严重影响风险投资的回收利润,甚至使风险投资功亏一篑。因此在决定上市与否时,风险投资家和公司企业家会综合权衡其利弊。 结语 股票上市既有优点也有缺点。虽然股票上市可以改善公司的财政状况,利用股票收购其他公司,激励员工,但是也会失去隐秘性,管理人员的灵活性受到限制,以及上市后的风险。因此,在决定是否上市时,风险投资家和公司企业家需要综合权衡其利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二)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五)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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