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省惠琼保住院报销比例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未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理赔过程中将扣除70%合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扣除免赔额后按比例报销; 被保险人基本医保参保地:指被保险人所参保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地区; 被保险人就诊地:指被保险人就诊医疗机构的所在地; 异地就医备案审批:参保人因病情需转省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应由原收治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经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行到省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其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降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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