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亲戚家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
释义 | 可以。需要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1、亲戚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和亲戚本地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3、本人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社保缴费单等就业证明。 一、办理居住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需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房产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1、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档案管理中心挂失。房屋所有权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房屋房屋管理部门,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遗失声明的内容主要包括遗失的原因以及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档案管理中心向房屋所有权人提交证明和告知单,房屋所有权人在告知单存根栏中签。 3、登报作废原房产证。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公共的时间各地有所不同)。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5、补办新证。登记一段时间后,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办理房产证应准备以下材料: 1、应提供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3、房屋契税; 4、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5、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6、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7、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有如下: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居住证和居住证签注有什么区别 申领居住证指的是首次办理居住证。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居住证签注是指居住证到期后免去了换证的繁琐流程,改为每年签注一次即可。1、《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2、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明、在本地合法居住证明和就业信息。投靠配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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