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非自愿失业;2.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取流程:1.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2.用人单位告知社保机构失业人员名单;3.劳动者凭离职证明办理失业登记;4.凭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法律分析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取流程: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单位告知社保机构失业人员名单;劳动者凭离职证明办理失业登记;凭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明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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