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飞机安检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孕妇坐飞机过安检的时候可以申请人工安检。人工安检就是不过安检门,也不用手持探测器照,安排女性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检查即可。一般超过8个月的孕妇需填写《特殊旅客运输申请表》、《特殊旅客运输记录单》,应由本人签字,如本人书写困难,也可由其家属或监护人代签。另外孕妇在订座上会给予以优先安排。可要求座位安排在较宽敞和便于乘务员照顾的地方。在办理乘机手续时,航空公司将检查孕妇的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航空公司规定,对孕妇是有特殊关怀的措施。 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三十四条 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 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乘机的旅客,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已购客票按自愿退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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