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发放对象是就业、实习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全国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_ü迪只 ⒑剿镜孛娓谖痪鸵怠⑹迪暗难_萍鲅_耸3人及以上的,且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2、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_返摹
 3、本人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_幕蛘吖医毖Ы_的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
 4、本人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赛事、评优评先获奖经历的`。
 5、本人在校期间有勤工助学经历的。
 6、本人在校期间有实习实践、打零工经历的。
 7、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即可申请就业、实习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
 一、大学生就业补助领取方法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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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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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_谖逄 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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