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噪音,都是由公安机关为主来进行管理的。如果是涉及工业企业等产生的噪音,那么就是由环保局为主来进行管理的。如果是涉及道路等交通而发出的噪声,那么就是由交通委为主来进行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机车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