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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介费与居间费的区别
释义
    中介费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居间费指在进行某项活动或纠纷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合理向委托人收取的报酬被称为“居间费”。
    一、以介绍工程收取介绍费合法吗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目前建筑市场大环境下,由于信息与资源的不对等,工程居间行为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各环节是大量存在的。即便是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建设方所发布的招标信息因受发布时间、地点和方式的制约不能做到对所有施工企业的公开,因此催生出获取工程信息的有偿服务很大程度上是建筑市场的必然。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建设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居间合同原则上因属有效,居间费的收取也属合法。但建设工程的居间行为应限定在合法范围内,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二、房交易失败中介费是怎么收
    根据法律,只要中介公司通过居间服务,促成了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便可认为中介公司已经履行完毕自己的居间义务。自此,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费用即中介费。即便以后,购房交易失败,如果不是因为中介公司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原因致使购房合同解除,买卖双方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三、居间费税后还要交税吗
    需要。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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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