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昏迷人员派出所不给查信息怎么办 |
释义 | 派出所不给对方信息怎么起诉? 派出所不给对方信息的起诉方式有: 1、按照正常的程序来讲,去法院起诉的话,并不是非得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只需要有对方的姓名,然后还有对方的家庭住址,一系列的就可以了; 2、如果法院真是不给立案的话,那么也可以走另外的途径。向派出所的上级公安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下级来给出示相关的联系方式。 3、可以让律师去派出所代为调取被告身份信息并前往法院立案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有: 1、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 (2)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 (3)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 (4)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 3、整理证据 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书证;即通过记载的内容来反映案件事实的文字或其他资料,如借条、合同文本等。 (2)物证;即通过物品本身来反映案件事实,如买卖合同样品、故意伤害案件中的凶器。 (3)视听资料;即录音录像资料,如监控器摄录下来的录像、手机录音录像等。 (4)证人证言;知悉案情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一般来讲,证人应出庭作证。 (5)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所做的陈述性发言。 (6)鉴定结论;是指有鉴定资质的法人机构对案件中需要鉴定的情况出具的鉴定意见。 (7)勘验笔录。是指有权机关如公安机关对案件发生后对现场进行的勘验检测后形成的记录材料,如交警在交通事故出警后制作的笔录等。 4、立案,即到管辖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 5、交费,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等候审理判决,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7、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怎么投诉派出所工作人员 对于派出所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向其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等部门检举、控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派出所因各种原因不给行政处罚决定怎么办? 不服派出所的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派出所所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行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就此事由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我问派出所不给处罚决定怎么起诉 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对此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核,对复议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要求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机关的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派出所不给立案如何办? 对于派出所不立案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zui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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