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区别 |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仓储合同和 保管合同 的区别 由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因此,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但也有下列几点区别: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是有偿的。 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 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三、仓储合同为什么不是实践合同 这是由仓储合同商事合同的特性决定的。仓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保管人是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也就是说,其营业目的就是从仓储保管营业中牟利。正因为保管人的专业性和营利性,在保管的物品入库前,保管人必然会做出一定的履行合同的准备,支出一定的费用。若认定仓储合同为实践合同,就意味着一旦存货人在交付货物前改变交易的意愿,不向保管人交存货物,保管人就其所受到的损失只能依 缔约过失责任 或 侵权责任 向存货人主张损害赔偿。这对保管人极为不利。 因此,承认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助于使保管人于前述情况下,得基于违约责任主张损害赔偿。同时,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一般也为营利性法人,若认仓储合同为实践合同,在存货人交存货物前合同不成立,那么在其交存货物时若保管人拒绝储存,存货人也不能依违约责任请求损害赌偿,这对存货人也是不利的。保管合同是范围更大的一种合同,而仓储合同是一种范围更小的特殊合同,因此对仓储人资质要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公积金买房提取需要什么银行卡
- 社会保障卡是否可以当银行卡使用
- 底保户把钱存子女名下可以吗
- 底保户把钱存子女名下可以吗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
- 离婚孩子户口可以跟母亲吗?
- 夫妻离婚了,孩子跟母亲,可以上到母亲户口 法律问题
- 夫妻离婚了,孩子跟母亲,可以上到母亲户口 -法律知识
- 夫妻离婚了,孩子跟母亲,可以上到母亲户口?
- 女儿户口在前夫家怎样迁回
- 女方离婚了户口怎么迁回父母家
- 女方离婚了户口怎么迁回父母家?
- 父母离婚后户口要怎么迁到女方名下
- 离婚单亲妈妈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 女方离婚了户口还在前夫家可以结婚吗 -户口
- 女方户口在前夫家里,现在结婚需要应该怎么办
- 女儿户口在前夫家怎样迁回
- 夫妻离婚了,孩子跟母亲,可以上到母亲户口 法律问题
- 夫妻离婚了,孩子跟母亲,可以上到母亲户口 -法律知识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到娘家能分地吗
- 哺乳期妇女提出离婚需要法院判决么
- 哺乳期能够离婚的情形 法律问题
- 哺乳期妇女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吗
- 网贷逾期14000不还有何后果
- 离婚协议书能更改吗
- dethronement
- detinue
- detinue
- Detinue
- detinue
- Detinuit
- detonate
- detonation
- Detonator
- detour
- detoxification
- detoxify
- detriment
- detrimental
- detriment to promisee
- deuce
- deuterogamy
- Deutsche Mark
- devaluation
- devaluation of currency
- devalue
- devalued currency
- devastate
- Devastavit
- devastav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