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彩礼不能算为夫妻共有财产。法院一般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1)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4)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