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公司和总公司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母公司和总公司有什么区别 1、母公司是相对子公司而言的,而总公司则是相对于子公司而言的。母公司是指拥有两个以上的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这些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而总公司是指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占领更广的市场,而在不同的国家或者地区设立子公司的公司。故母公司与总公司最大的一个区别在于,母公司没有法律上的概念,这仅仅是为了区分子公司而总结的概念,但是总公司则有法律上的概念,公司在注册名称时可以用“总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字眼。但要注意,有总公司才有分公司,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单独的法人: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单独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4、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单独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