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指的是基于某种原因,企业通过高明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的行为。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是指与企业日常使用的,与预计可使用年限的直线折旧法相比,可以更快摊销企业应折旧金额的一种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意义: 1、有利于加快企业技术设备的更新; 2、有利于防范资产物价变动的风险,减少固定资产投资货币时间价值的损失; 3、有利于控制企业当期的税负。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不影响固定资产的折旧总额,但可以影响企业当期的利润以及税收情况。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企业采取加速折旧方法或者缩短折旧年限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的行为。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液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加速折旧法的理论依据是固定资产的效用会随着其使用寿命的缩短而逐渐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