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存折怎么领取 |
释义 | 1、向单位经办人提交缴纳医保的有关材料(医保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参保凭证等); 2、单位经办人前往人社部门医保窗口办理证明,个人不能直接领取,只能由单位统一领取。 3、医保窗口审核是否具备申领条件(当事人是否是首次参保,是否正常缴费3个月以上); 4、审核通过后,通知去银行去办理存折。 一、医保存折领取后如何使用 (一)首先需要带着医保存折和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柜台(首次必须到柜台办理)通过修改密码激活存折,初始密码是6个0 (000000)。 (二)激活后可以在医保自助取款机上取款,刷存折,输入密码,选择取款金额即可,也可以选择柜台取款(建议选择自助机)。 (三)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办理业务的人较多,自助机相对柜台叫号快很多,但要避开过年前去自助机办理,那个时候排队的人特别多,会很浪费时间。 二、如何查询医保存折的余额 (一)网上查询 1、登陆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 2、从菜单导航中找到“信息查询”。 3、点击“信息查询“。 4、进入个人查询平台,输入您个人账号和密码,查询你的个人信息。 (二)药店查询 当然你在购买药品时,也可以在医保药店,医院进行医保存折余额查询。 (三)电话查询 最后特别提示,如果觉得网银不保险或者是真的不会使用网银,也可以直接拨打相对应的银行的客服电话进行医保存折余额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五条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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