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收养非洲孩子的条件和手续
释义
    律师分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有关条款,外国人可在中国收养子女。领养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3、 年满三十周岁;4、 有配偶者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限制。二、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须提供下列证明:1、收养申请书;2、身份证明(包括出生、国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5、健康证明;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7、符合收养人居住国有关现行收养法规的证明。三、如果收养夫妇中有一个不能前往中国办理手续,另一人可根据由其签字的委托书代为办理。以上所有文件均须经所在国当地公证员(或律师)公证、联邦政府承认的各部或各省指定的部门认证,然后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认证手续。四、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8: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