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
释义 | (一)嫖娼的是少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少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少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少女罪(目前该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嫖宿少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少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少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少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少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二、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嫖娼行为在我国违反治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它也伤害了一个家庭。嫖娼罪虽不构成犯罪,在道德上也必将受到严重的处罚。全国扫黄打非的势力越来越强,我们希望能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