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地大小便怎么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随地大小便怎么处罚 随地大小便,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是违法行为,依法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处罚。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二、随地大小便如何举报 随地大小便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举报: 1、污染环境维权可以向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反映举报; 2、随地大小便的行为比较恶劣,如果多次出现这种行为,通常可以向公安举报处理。 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 3、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乱倒垃圾、粪便的; 5、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6、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7、临街工地不设置围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8、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9、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10、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 11、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12、建造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 13、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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