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到司法局报到法院能撤销管制吗? |
释义 | 不到司法局报到法院是不能撤销管制的。执行管制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法律其他规定。 一、管制期限内遵守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四)遵守执行机关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执行机关批准。 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二、被管制服刑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管制人员的法定权利义务是: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三、判缓刑必须要回老家吗 当犯罪分子在外地犯罪被捕判刑之后,就需要执行判决处罚。对于判缓刑的人来说在哪里执行是很有必要弄清楚的。缓刑罪犯原则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这样方便和有利于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依法对其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改造或考察。而且缓刑罪犯未经监管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的,是有可能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2、非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的,且在外地无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实施社区矫正。因此,被判缓刑不是必须要回老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