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归侨身份认定的个人条件: 1、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2、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后可享受以下权益: 1、归侨回国定居相关权益; 2、归侨、侨眷参政权益; 3、归侨、侨眷依法组织社团的活动和财产权益; 4、兴办侨属企业和捐办公益事业; 5、归侨、侨眷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和住房待遇权益; 6、对归侨、侨眷学生中小学教育阶段升学进行照顾; 7、归侨、侨眷因私出入境和探亲待遇权益; 8、归侨、侨眷计生、就业、社保权益; 9、归侨、侨眷其它某项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华侨申请回国来津定居的,应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在国内连续住满2个月或申请前的一年内在国内累计住满90天。有稳定生活保障。稳定生活保障是指有保障本人正常生活的工作收入、退休金、养老金、存款等,或本人国内亲属承诺愿意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条 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 第五条 华侨要求回国定居的,按照国家有关出入境管理的规定核发回国定居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