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胃癌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胃癌赔付,且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保险公司就有赔付责任。但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隐瞒病史或者保险合同中有明确排除胃癌的条款,保险公司有拒赔的权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负责赔偿。 2.《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提供的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的重要情况,有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权利。 3.《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明确说明保险责任和免责情形。 4.《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只要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胃癌赔付且投保人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就有可能进行维权。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不相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维权的可能性。 |